评论:没有“罚没返还”何来豪华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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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27 四川新闻网 |
国家级贫困县、山西省浑源县检察院却建了座“全省检察机关最豪华的建筑” ,其办公楼“比省检察院办公楼好得多”。据县检察院一位职工估算,建此大楼所需资金超过1000万元,不到2000万元。(5月9日《山西晚报》) 浑源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06年的财政收入预算还不到1亿元,县检察院何以有能力建造如此豪华的大楼?原来人家赶上了治理公路超载超限的大好时机,县检察院仅参与治超 ,其罚没款就达2800万元。除了卖旧办公楼130万元、国债专项资金70万元外,盖大楼的其余资金全部是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而财政拨款中包含有检察院参与治超的“返还款”。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说得明白:“没有治超我们的楼也要盖,当然,标准不可能这么高。”可见,一个穷县的检察院之所以能够盖起豪华办公楼,主要应“归功于”罚没款返还。浑源县检察院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些年不少执法单位都“旧貌换新颜”了,检察院“不甘落后”,改善一下办公条件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查一下这几年建新大楼的县级检察机关,办公楼所用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大概不是一家两家。浑源县检察院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用不到2000万元建起了办公楼,而是因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全省检察机关最豪华的建筑”反差太大,2800万元的罚没“业绩”太惹人注目。正是有了县里的罚没款返还,才造就了检察院这个穷县里的“富豪”,检察院也才有条件将办公楼的建设标准自行调高。 将罚没款按比例返还给“执罚”单位的做法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为了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也为了调动“罚款”的积极性,不少地方都制定了“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执罚”单位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将罚没款上缴财政,然后再由财政按比例予以返还。有了“返还”的刺激,“执罚”单位的罚款数额年年攀升。有多少新办公楼是用罚没返还款建成的?有多少豪华公车是用罚没返还款购买的?有多少奖金、福利是罚没返还款演变的?这些问题怕是无人能准确回答。 “罚没返还”看似减轻了财政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但却滋生了腐败,扭曲了执法原则,破坏了执法单位的形象。可以说,没有“罚没返还”的出台,就没有那么多乱罚款、滥收费现象的发生,没有“返还款”的支撑,就没有那么多豪华大楼、超标车辆的诞生。 曝光一个县检察院的豪华大楼容易,而遏制不合理的“罚没返还”不易。(作者:张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