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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大个人信用证诈骗案宣判 拖倒粤海集团祸首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30 南方新闻网

  难题:如何追缴在美赃款?

  如何追缴4221万美元的国有资产成了难题。

  据悉,由于中美之间没有相应协议,追缴只能通过三种途径:其一是李钢鸣自觉退赃,可是因为李钢鸣没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已被羁押4年即将刑满释放的他配合退赃

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其二是用广东高院的这份判决书去美国法院告李钢鸣名下企业,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赃,但是美国法院对中国法院的判决文书进行审查又将旷日持久,如何判决也是未知数;其三是向公安部申请,请求国际刑警组织协助。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直接导致广东省政府驻香港的窗口企业粤海集团重组的李钢鸣信用证诈骗案(本报2005年4月13日曾作报道)近日终审宣判,广东高院认为商人李钢鸣用“银弹”击中粤海下属企业负责人,用虚构贸易的手段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4200多万美元,造成50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亿多元)国有资产流失,以信用证诈骗罪终审判决李钢鸣有期徒刑10年,并处退赔粤海经济损失。

  这起广东省历史上最大的个人信用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据悉,因李钢鸣把绝大部分资产转移到美国,如何追缴赃款成了难题。

  内外勾结掏走国资4亿

  引发一系列“金融地震”的本案核心人物李钢鸣今年54岁,是肇庆市人,案发前他担任肇庆市中旅企业(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院查明,1994年5月,李钢鸣为了套取资金,和当时的粤海轻工负责人甘广正、梁德兴密谋,由粤海轻工帮助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向香港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方式套取资金,并由李钢鸣实际控制的肇庆中旅企业(集团)公司作担保,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除付给粤海轻工开证金额2.5%-3%的手续费外,暗中再给甘、梁二人0.5%的回扣。

  他们内外勾结,从1994年6月到1996年4月伪造虚假的贸易合同和有关单证,向香港渣打等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132份,开证总金额为2.6亿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0多亿)。李钢鸣不断套新还旧,骗取资金量越来越大,这些钱除了用来套新还旧以外,到案发时止,还有4221万多美元没有归还。

  粤海轻工和其上级粤海集团因此要偿还银行本息和手续费5000多万美元。粤海集团不得不重组。

  甘广正则从中贪污45万港元,梁德兴收受了20万港元的回扣(两人均已判刑)。

  认定信用证诈骗改判10年

  1997年甘广正、梁德兴受贿案发后,李钢鸣意识到情况不妙,大肆转移资产,把从粤海骗取到的巨额资金转到自己在美国的企业,并全家移民美国。

  2004年8月27日,肇庆中院以玩忽职守罪对被告人甘、梁、李三人分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四年。

  2004年9月10日,肇庆市检察院对李钢鸣以玩忽职守罪获刑提起抗诉。检察机关认为,李钢鸣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应当判决李钢鸣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去年4月12日,广东高院在肇庆中院开庭二审。今年4月3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了一审对甘、梁的判决结果,以信用证诈骗罪改判李钢鸣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令李钢鸣退赔被害单位粤海轻工业品有限公司损失4221万美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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