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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冷清“改行”贩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41 兰州晨报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因餐馆生意萧条,新疆籍农民铁民、马亚娟夫妇竟斗胆贩卖毒品,日前,铁民、马亚娟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

  铁民、马亚娟夫妇系新疆伊宁人,近几年在酒泉经营餐馆,因生意日渐萧条便铤而走险。2005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铁民在312国道酒嘉路段以每克25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

买毒品海洛因50.28克后,让其妻马亚娟携带到西安贩卖。当年10月4日凌晨1时许,铁民、马亚娟被酒泉市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马亚娟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50.2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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