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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高讨薪被劳教干警帮忙讨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4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通讯员李丽容董新良)为了讨回欠薪,18岁的曾水林在三天时间内两度登高(本报曾报道),因扰乱社会治安,他最终被处以劳教一年的惩罚。记者昨天获悉,今年4月中旬,在劳教所干警的牵头下,曾水林拿回了被欠的5000多元工资。

  曾水林今年18岁,因为工钱被拖欠,3月3日和3月5日,他分别爬上东风路德政北路段天桥的栏杆和洛溪大桥北往南一侧人行道的栏杆,导致事发路段大塞车。获救后,他因扰

乱社会治安被处以劳教一年的惩罚。

  4月7日,他被送到了位于花都区北郊赤坭镇菠萝山脚下的广州市第一劳教所。10天后,在干警牵头下,他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5000元薪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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