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及时修补“第一违规者打破的窗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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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30 四川新闻网 |
新闻回放本版5月10日报道:从即日起,在上海市的重点路口,交通协管员将抓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者,照片将被展览曝光。同时,杨浦区街头,手捧鲜花的志愿者向红灯时第一个等候过马路的行人献上一枝鲜花。 乱穿马路,是国人久治难愈的顽症,“中国式的过马路”甚至成了一种不文明的代称。同时,我们又生活在一个“面子”大国,将乱穿马路者照片示众,公开违规者的不文明 行为,借助舆论压力,提升公民素质,不失为一种“治顽”的尝试。然而,“照片示众”的效果究竟有多大,最终还得取决于公众对这一行为的态度。假如众人对此仍然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法难责众”,照片示众就可能流于形式。 正是对于破解“法难责众”的思考,让我们开始留意这样一个命题:及时修补第一违规者打破的窗户。 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人闯红灯,往往带动一批人“前仆后继”;一人在某地乱扔垃圾,过不了多久,这里便开始形成垃圾堆……陋习的泛滥,往往源于忽视了“第一违规者”,没有及时修补第一违规者打破的窗户,于是,对于一个人错误的淡然,成了对同类错误的纵容,起初被打破的那一点裂缝,最终蔓延成一片漏洞。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只有公众在某个问题上形成“共同的利益感觉”,针对这个问题的道德才会被普遍自觉地信仰,这感觉像磁场一样会凝聚每一个人。“共同的利益感觉”,可以来自“惩戒”,但最终必须仰仗“养成”。只有当每一个中国人或者说大多数中国人都能认识到乱穿马路之辱,都能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之荣,才能真正杜绝这一陋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海在采取“照片示众”惩戒措施的同时,组织志愿者向红灯时第一个等候过马路的行人献上鲜花以示奖励,颇具启示。(陈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