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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私房话外泄 女员工愤然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55 南方日报

  MSN私房话外泄女员工愤然辞职

  调查显示:过半人认为公司监控聊天侵犯隐私

  聚焦文博会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MSN、QQ、网易泡泡……这些网络聊天工具如今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新鲜,甚至已日渐成为不少白领的一种重要通信手段。可是,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因其在MSN上的私房话外泄成为同事中的流行语,某银行员工愤然辞职,此事引起了人们对公司员工使用聊天工具隐私权问题的关注。

  【事件】

  私房话变成同事间流行语

  “我和男友在MSN上聊天的私房话,怎么就在同事中流传开去了呢?!”在某银行技术部门上班的莉莎愤怒不已。MSN是莉莎常用的一种聊天工具,她常常用其与同事传递工作文件或资料,有空时也会偷闲和朋友、同学打打招呼、聊聊天。某天工作间隙,她和男友在MSN上聊了一会。谁知道第二天,她和男友聊天的私房话竟然成了同事之间的流行语!这让她愤怒不已,在与技术部门交涉却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莉莎愤然辞去了月薪3万元的工作。

  据了解,该银行大多数员工都知道银行装有监控软件,监视每位员工的MSN通话内容。因为以前没有发生过像莉莎这样个人隐私被外泄的情况,所以大多数员工对银行的做法还是持默认态度。而对莉莎的遭遇,很多人表示同情,也有人认为应该以此维护自身权利。

  【调查】

  近九成人使用聊天工具

  针对该事,中国人才热线进行了一次网络调查,共有2000人参与,深圳地区占84.6%。被调查者涉及经营管理、计算机IT、市场营销、财务/审计/统计、客户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等不同行业。

  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作中使用MSN、QQ等聊天工具的比例高达89.2%,有逾两成受访者的所在公司对员工聊天内容进行监控,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公司即使在工作时间,也没有必要监控员工聊天内容,这种做法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说法】

  公司监控须事先告知员工

  中国人才热线职场专家认为,现在大多数公司都需要MSN来联系工作,上班时间不得私聊也是很多公司的明文规定,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享受网络交流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放弃个人部分隐私的后果。莉莎的行为,如果是在公司已经说明实施监控的情况下发生,她也无话可说。

  但企业对于员工隐私也要给予相应保障。MSN作为现代化的一种通信方式,仍属于宪法保护的通信范围。如果公司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对员工收发的电子信息进行监控,既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也侵犯了员工通信秘密不受侵害的宪法权利。如果公司事先告知员工从公司发出的任何信息都将被监控,而员工在明知将被监控的情况下仍然发送私人信息,将视为其愿意将信息公开,此时公司实施监控就不会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你常用MSN吗?

  93%的人使用聊天工具

  调查显示,MSN与QQ是人们工作中使用最多的聊天工具,使用MSN的有32%,使用QQ的有22.6%,这两种工具同时并用的有34.6%;用其他聊天工具的有3.8%;全部加起来,有93%的人使用聊天工具。

  54.7%的被调查者表示,只要在工作就会挂在MSN或QQ上;7.3%的人表示有3/4左右的工作时间会在线上;近6%的人表示有一半工作时间挂在线上。

  你用MSN做什么?

  近五成人用于联系客户

  人们使用这些聊天工具一般用来做什么呢?大部分的人表示使用MSN或QQ等既有工作也有聊天,占71.8%。

  23.9%的人表示聊天工具对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很多工作都是在聊天时搞定;46.6%的人则主要借助其来联系、维护与客户的关系。

  12.4%的被调查者表示在MSN、QQ上聊的是工作话题;2.1%的人坦承聊的是私密话题;58%的人表示工作话题居多,私密话题少;也有27.3%的受访者表示私密话题居多。

  你的公司监控聊天吗?

  逾两成员工聊天受监控

  那么,对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聊天工具,公司是否有监控?42.7%的人表示所在公司没有监控;21.8%的人表示公司对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聊天工具有所监控;也有35.5%的人对此并不清楚。

  公司有没有必要对员工聊天内容进行监控呢?在这个涉及公司利益、工作效率与员工隐私权的问题,7.7%的人表示有必要;28.6%的人明确表示没有必要;53%的人认为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这种做法还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54.7%的员工表示,如果出现侵犯隐私权的纠纷,会站出来维护自身权利,有必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23.9%的人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就会辞职以示抗议;9%的人表示协商不成也没办法,只能忍耐;10.7%的人采取沉默,不做无谓反抗。

  关联

  一疑犯非法侵入电子邮箱被捕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孟广军梁建友)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子邮件的通信自由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非法侵入他人电子邮箱并删除邮件可能触犯刑律。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某。

  据检察机关侦查,去年8月,马某某在北京市办理一张CDMA无线上网卡,随后购买了一台二手康柏手提电脑上网。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马某某搜索到深圳市某著名企业工作人员的网络文件和相关信息。出于对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兴趣,马某某通过自行下载安装的一些木马程序和间谍软件,经过反复尝试进入了该企业的邮箱服务器。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22日,马某某多次非法侵入该企业多名高层管理人员的电子邮箱,阅读邮箱内的相关信息,并删除了部分人员的电子邮件。由于这些电子邮箱中存有大量的商业秘密,公司的正常运作受到严重影响,个人隐私也受到侵犯。

  据介绍,该案件属于新型的高科技犯罪,犯罪手段较特殊。检察官经反复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故意非法侵入周某某等8人的电子邮箱,次数多、范围大、作案时间跨度长,并删除了部分人员的电子邮件,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图:

  10.7%的人采取沉默。

  9%的人表示协商不成只能忍耐。

  23.9%的人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就会辞职。

  54.7%的员工表示会站出来维护自身权利。

  制图:曹琪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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