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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比例调整补助比例调高待遇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5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9日,记者从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最近出台了11项医保新政策,提高报销比例、调整补助比例、调高待遇水平。预计要落实这些政策,该市每年要从当年结余的医保基金中拿出1500万元左右,这将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本次调整的政策主要有:放宽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允许购买《医保药品目录》外的准字号药品和小型诊疗、治疗性仪器及义齿镶复;对市内外住院、家庭病床和门诊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和器官组织移植等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超过基本医疗最高限额后,将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核销比例提高5%%;将特检特治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增加躁狂型、抑郁型和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3个指定慢性疾病病种;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允许在居住地再选择2所定点零售药店,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购药费用;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年给予个人账户补助资金1200元;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也将给予个人账户一定的补助等等。

  除放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各项政策均自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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