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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能被认定工伤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2:01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读者周女士的侄子是某技校学生,今年上半年学校组织学生去某企业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砂轮机的砂轮突然迸裂,周女士侄子的左眼被打伤导致失明。事后,该企业以周女士的侄子是实习生为由,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以此拒绝按工伤标准赔偿。周女士想知道该怎么办?

  答: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向有关学校或企业收取保险费用。他是在实习期间,因工厂的不安全因素致残,该厂应承担对他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以不认定工伤为由逃避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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