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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演跳桥秀被送劳教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5:4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李丽蓉 董新良 斯宓)18岁的江西打工仔两度跳桥讨薪未果,4月7日被送劳教,为让他安心劳教,劳教所干警为他讨回了被欠的5000元薪水。昨天,为他讨薪的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一大队由于24年来的优异表现被司法部授予一等功。

  今年3月,18岁的曾水林分别在广州市东风路一天桥和洛溪大桥两度要跳桥。每次跳桥曾水林都攀上人行道的栏杆,用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对准自己脖子。在洛溪大桥跳桥那次,

整个下午洛溪大桥交通几乎瘫痪,桥身俨然一座大停车场,受阻行人过万。

  曾水林跳桥的原因是,弟弟在广州打工受伤,送回江西瑞金老家却没钱医治,生命危殆,老板拖欠了去年的工资,于是选择跳桥讨薪。由于扰乱社会安宁、严重影响交通秩序,4月7日,曾水林被送入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劳教一年。

  刚到劳教所,小曾情绪非常低落,悲观失落,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在广州打工,工资被欠,弟弟病危,走投无路跳桥讨薪,却被劳教!于是消极抵抗,不配合劳教。

  劳教所第一大队的教导员们看在眼里,了解了小曾的经历后,他们一方面跟小曾的母亲和舅舅联系,让他们多来劳教所看望小曾;另一方面,他们上门找到了拖欠小曾工资的工厂了解情况。厂方也非常配合,他们解释,厂里并非故意拖欠小曾工资,而是双方沟通过程中出现误会导致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小曾进劳教所后10天,工厂的财物主管和几名相关负责人来到劳教所,在干警们的见证下,把5000元钱交给了小曾和他的妈妈。

  讨到薪水的小曾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干警的关怀,彻底甩掉思想抱负。何教导员说,小曾目前表现非常好,希望早日回归社会。

  ■编辑点评

  跳桥讨薪不可取

  因为取不回劳动报酬,无奈两度跳桥,结果却因为扰乱社会安宁、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被劳教一年。打工仔曾水林虽然最终由劳教所替他讨回了5000元的薪水,但无论如何,这种讨薪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辛辛苦苦地打工一年,受伤的弟弟急等着钱医治,小曾却要不回拖欠的工资,这事搁谁身上都令人同情。但道义上的同情不代表可以放纵受害者行为上的过激和越轨,越来越多的“跳桥秀”、“跳楼秀”背后虽然隐藏着打工者的辛酸和无助,但它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社会资源,而且当个人的跳桥、跳楼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时,法律的介入也就显得适时所需了。尽管从道义上来说,我们应该给予这些无助者足够的社会帮助,但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职责又让执法机关不得不做出劳教的法律决定。

  我们宁愿相信小曾跳桥只是他想讨回工资的手段,并不是他想终结人生的目的;我们也相信劳教只是帮助小曾改造思想的手段,并不是要达到惩戒他限制他的目的。小曾的过失在于以一个错误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目的。但“正义论”告诉我们:目的和手段应当相匹配,不能因目的的正当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

  当然,在小曾被劳教的背后我们也看到了另一种法律的缺位。如果老板拖欠工资受到法律的问责,或许他就不会去跳桥了。

  李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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