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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县政府监管整改不力 县人大两次否决政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8:01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海南临高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八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政府报告,在当地引起震动。县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再次审议该报告并进行再次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政府分管领导将作检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凡有问题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司法部门立案查处。这几天,临高县人大常委会成为临高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在今年3月30日召开的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在对审议的《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

委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的整改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进行测评时,否决了政府的这个报告。而此前的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政府就此问题作出的第一份工作报告“驳回”过一次。此次的否决决定,是由与会的12名人大常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通过的———7名人大常委对《整改报告》投了“不满意”票。这是临高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在人大常委会上首次被否决。专项资金管理八大问题临高县地方财政年收入约5000万元,而上面每年下拨的专项资金则有7000多万元。因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成为县人大重点监督工作之一。2005年10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财经工委牵头,从财政局、会计中心等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该县2004年到2005年上半年农口、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在深入财政、教育、水务、农业等单位及部分乡镇和村庄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比较混乱,一些专项资金被占用、挪用、截留的现象比较严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比较差等问题突出。根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同年11月3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财经工委递交了《关于我县2004年于2005年上半年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报告中提出了政府各级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八大问题,触目惊心。一是一些专项资金被占用、挪用、截留的现象比较严重,如博厚镇政府把补助农户的抗旱油品专项资金截留在镇政府使用;该镇德六村委会把应补给农户的水稻良种补贴和抗旱资金全部截留,部分资金已被挪用。二是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缓慢,如农业局阳光工程专项资金,2004至2005年的指标是39.55万元,至检查日止,仅实施7.74万元。三是部分项目使用效益差,如农业局前几年投入70多万元建造种植示范塑料大棚,去年又投入10万元维修,可至今没有发挥出一点效益。四是不按专款用途使用资金,而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补助,如农业中心2004年蝗虫防治专项资金7万元,但购买农药支出仅2700元。而用于该中心干部职工的补助支出却达4.3万元,油料支出1.2万元。五是部分扶贫物质被少数人假借农户之名占用,如波莲镇武来村委会才成村村干部8人假借60多家农户之名,获取扶贫甘蔗苗312吨,共计9.4万元,在抱美电站承包300多亩土地种植甘蔗。六是一些项目不按方案实施,项目规模严重缩水,如农综办科技示范补贴专项资金拨给北洋农场种植金韩南瓜,项目资金12万元,要种植500亩,推广5000亩;至检查日止,已拨出6万元,而项目实施人仅在30亩橡胶地里间种一些该品种的南瓜。七是有的项目违规异地实施,如多文水果基地节水灌溉项目资金100万元,被转到位于皇桐镇境内的椰城公司第一基地实施。八是被抽检的教育建设工程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针对这些本应为群众造福的专项基金被占用、挪用、截留、违规甚至违法使用等严重问题,财经工委的报告最后还提出十条建议,特别指出对于扶持公司的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要慎重考虑,项目实施的全程要严格监督,防止大量国家资金流入少数人的腰包里,造成社会的不公。对于教育工程建设问题,要认真查处偷工减料的问题。县政府两次报告均没通过这份报告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会人员的极大关注和高度重视。会议上人大常委们一致做出决定,要求凡涉及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政府部门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向县政府作书面报告。县政府要及时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于11月24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凡有问题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监察、司法部门立案查处。今年2月1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县政府作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决议〉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报告中称,对财经工委所指出的八大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总体上大多数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的工作。令许多政府部门没有想到的是,县人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这个问题动了真格,没有许多人想象中的“走过场”、敷衍了事。就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时,县人大责成财经工委同时也在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政府的《工作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同时作了报告。这份报告否定了县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大多数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的工作”的说法,用调查事实表明,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采取措施不力,致使计生局、水务局、社保局等单位,以及新盈、东英、波莲等乡镇一直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个别单位避实就虚,敷衍了事,不作实质性整改。在此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县政府的这份《工作报告》,责成县政府认真进行整改。3月30日,县政府再次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整改报告》,遭到多数人大常委们的否决。这表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工作还是不满意,该报告不予通过。整改再不通过将问责主管县领导紧接着,此次会议作出了《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再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报告的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意见提出几点建议: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化;以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要依法严肃处理等。当《审议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发印给县政府并抄送各单位时,引起了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强烈震动,成了干部、群众的关注焦点。因为文件明确要求县政府要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再次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再次审议该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再次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政府分管领导将被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检讨。一些单位为何不愿进行自查?记者在临高采访时,听到了对此事的许多议论。接受记者采访的群众说,看来人大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有关单位想蒙混过关是不可能了;群众普遍认为,人大作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对行政机关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政府公务员对记者坦言,对此事“很有震动”,在他的印象中,县人大还没有经历过政府工作监督力度如此之大的先例。这位公务员承认此事改变了许多公务员对于人大的观念。他说,县人大的此次举动“肯定会对政府以后的依法行政产生推动作用。”一些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很大的漏洞,要真正地整改和查处殊为不易。“真正地查起来,一些人可能很难过关。许多资金的去向深究起来可能都不仅仅是违纪问题。”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也许是许多单位不愿真正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和整改的真正原因。县人大主任符玉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资金是党和国家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国家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县政府没有真正负起监管责任,是不依法行政的行为。符玉统强调指出,一些单位和乡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无动于衷,这是漠视法律的行为。符玉统表示,县人大要尽快制定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其管理监督,使之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和作用,让“民心工程”真正惠民。“这次一定要把整改工作做好,否则要被县人大拉上台做检讨了”。一位县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林书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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