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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精神,改变传统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一个希望

  据林文英介绍,我省正在筹备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打造人体器官资源信息平台和联系网络。“人体器官资源信息包括志愿者登记捐献的器官、联系方式等,此外,还要和卫生部门联合,将各医院接诊的需要器官捐献的患者资料也进行登记管理。根据排序来安全器官捐献和移植。”

  至于如何让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的队伍,有关人士表示,这需要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需要更多的宣传。

  “我们赞扬小敏的这种精神。”泉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周全才告诉记者,器官捐献是一种自愿行为。在接受市民报名时,他们都要告知器官捐献对健康的危害。他说,有些老人之前到红十字会报名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不过,领了登记表回家后,遭到家里人的反对,也就放弃了。“登记表必须有近亲属或监护人的意见,如果他们不同意,最后也是不能执行捐献的。”

  张臣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们对于器官捐献的认识不够,“器官捐献是一份生命的礼物,当人们有了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生命的意识后,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器官移植技术提高也才更具有意义。”相关链接

  2003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内地出台的第一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法规。

  据深圳市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条例》实施至今,深圳全市已有41人捐献造血干细胞;有77人在死后捐献眼角膜;8人捐献遗体,1人捐献多器官(肝、肾、角膜)。该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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