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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送洗时最好做个书面约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记者蔡兰春通讯员刘晓玉

  消费者黄先生送一套床罩到市区一家干洗店干洗,洗后出现了染色现象。

  双方在送洗时都没仔细检查,到底黄污渍是黄先生造成的还是干洗店干洗后染上的,黄先生与干洗店各执一词。交涉无果后,黄先生投诉到工商部门。

  鲤城区消委会认为,双方当事人都存在一定责任。首先店方在接洗衣物时,有义务对送来的衣物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衣物有破损、色差等有可能日后引发纠纷的问题,最好当面告知消费者或在单据上注明;消费者在取货时也应检查清楚干洗后的衣物是否出现异样。

  鲤城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衣物送洗前,双方最好仔细检查衣物,对衣物的颜色、价值、衣服的新旧程度以及衣服有特别特征的,可以进行详细记录和约定。同时,建议按有关规定,双方可以作出保价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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