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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高招优惠考生需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14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文亭报道:今年,我省在高招中可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需层层公示:一是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5日;二是设区市招考办须对县(区)招考办所报考生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8日至15日;三是省高招办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所报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统一集中在“江西高招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0日至25日。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等。公示期间,如果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高招办举报,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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