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安利”被判赔近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7: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法迅)沃女士在使用了护肤产品后,没想到面部竟出现了红肿等现象,经司法鉴定,其面部已构成十级伤残。为此,沃女士一气之下将生产该化妆品的厂家———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一审法院作出的由安利公司向沃女士支付残疾赔偿等各种费用近4万元。

  经法院查明,去年1月17日,沃女士花1859元向安利公司购买了“雅姿”美白紧肤水等化妆品共7件,随后,沃女士就开始使用该化妆品。18天后,沃女士的面部皮肤出现了红疹等过敏现象,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安利公司的销售人员,但销售人员没有告知沃女士应该立即停用该产品以及采取何种措施以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一个月后,沃女士到医院就医,被确诊为接触性皮炎,后经宁波市诚和司法鉴定事务所鉴定,其面部已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市消费者协会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差距较大,调解失败。

  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安利公司生产和销售的“雅姿”系列化妆品其品质符合相关标准,但作为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专业单位,安利公司应对用户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提醒,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应对特发情况的防范措施。由于安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对此,法院认为安利公司是有过错的。为此,一审法院于去年12月13日作出判决,判安利公司一次性支付沃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4万元。

  一审判决后,安利公司不服,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