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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之网有漏洞如何织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8:38 法制日报

  缺失

  缺少针对资本市场中注册会计师责任专门法

  审计责任范围过错标准因果关系等规定有缺

  缺乏可对专业问题作出准确公正判断的机构

  对策

  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中不适应现实形势的内容

  成立技术鉴定委员会其认定可作为法庭证据

  统一多个部门处罚标准整合披露失职者信息

  职能部门对大笔审计业务应当负起审查责任

  被指出错普华永道遭遇两亿元索赔

  本网记者 刘建

  5月9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世界上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在中国的成员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以下简称普华永道)退还170万元审计费用、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两亿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

  “出大事啦!”2005年6月20日下午时分,站在国海证券上海圆明园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海营业部)的柜台前,外高桥副总经理高原的脑袋有点懵,“怎么?公司账面上的2.04亿元,竟然只剩下两万多元?”在几番核实确认两亿元资金“蒸发”以后,这位33岁的年轻老总后背冒出一股冷汗。

  立刻报警!

  随着警方对案情的深入调查,一件惊天大案展现在人们面前。外高桥的财务部经理黎明红和营业部总经理金一敏等人内外勾结,早已悄悄挪用了这笔资金,他们疯狂地炒股、购房、开厂、还债、挥霍……两亿多元已所剩无几。

  几名“蛀虫”现关在看守所里,正等待法院的依法审判。但让外高桥想不通的是,公司这两年的会计报表,都是委托在业内非常有名望的普华永道进行审计的,只要这些高级会计师们稍微认真一点,黎明红、金一敏等人的罪行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司的损失也绝不会达到两亿元之巨。

  如今,两年170万元的审计费用白花了不说,那打了水漂的两亿多元可都是股民的血汗钱呀!

  据外高桥的仲裁申请书称,2003年和2004年,外高桥和普华永道两次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由普华永道对外高桥当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外高桥两次分别支付了80万元和90万元的审计费用。普华永道分别于2004年4月和2005年4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两份报告均认定外高桥该年度的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事实上,据相关人士透露,这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着重大错误———账册上一些显而易见的舞弊行为在会计师们的眼皮子底下轻而易举地溜了过去。

  仲裁申请书认为,审计报告错误的产生,是由于普华永道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敷衍了事、严重违反有效的审计程序所致。以对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余额实施函证为例,审计准则规定“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但普华永道两次审计均未直接向国海营业部发出询证函,而是交给了外高桥的黎明红处理,询证函的回复函也同样由黎明红交还给普华永道,这为黎明红等人弄虚作假掩盖犯罪行为创造了绝好机会。

  据外高桥的代理律师王小耘介绍,案发后他曾与普华永道沟通,希望就赔偿事宜进行商洽,并应对方要求暂时不采取法律行动。但后来普华永道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为外高桥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全部义务,表示对外高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拒绝就任何形式的赔偿进行协商。

  王小耘认为,委托方聘请审计师的目的在于通过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了解其真实、公允的财务状况,为改善经营管理、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而在本案中,由于普华永道违反审计准则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致使外高桥未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其财务信息,从而造成财产损失,应当认定普华永道违反审计准则的行为与外高桥财产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普华永道中天采访,前台小姐请记者稍候片刻,“马上有专人来接待”。二十分钟后,记者又被告知,“公关部的接待人员全体出差去了”。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并予以跟踪报道。

   相关链接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独立工作未受限制;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业内人士出谋划策应对法律缺失

  本网记者 周芬棉

  就在几天之前,全球“四大”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对科龙电器年度报表的审计中收取了巨额的审计费却未尽其责,被上海市三十多名投资者告上法庭。5月9日,“四大”中的老大普华永道又被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推上了仲裁席。据了解,这也是资本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追究审计责任的第一例。

  “四大”因其规模之大、收入之高而位居同行龙头老大,监管者将其引入,期冀以此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水准,结果却接连出事,而且,中国本土一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不时传出有出卖审计报告等更为出格的丑事,虽只是少数“烂苹果”,但足以说明果树已被虫蛀,也暴露出现有法律制度尚存缺漏,需要进行及时修补。

  修改注册会计师法

  实际上,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已成为近来会计师行业内的热门话题。不少业内人士指出,1996年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法至今已有十年,其中许多内容已不适应现今形势。

  “在什么情况下对注册会计师处以警告、罚款、暂停职业?如果注册审计师尽到了审计责任,是否还要承担被审计单位报表造假的责任?是全部免责还是部分免责?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注册会计师法都不明确。”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徐华说。

  “不仅如此,”徐华进一步分析道:“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否一定要采用公司形态?从业年龄规定在70岁之内,如此之高龄是否还能胜任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徐华说,具体到资本市场上,在公司法与证券法均已修订的情况下,仍然需要一些具体的制度安排。

  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连起也认为,现在虽有公司法、证券法等基本法,但缺少专门针对资本市场中有关注册会计师责任的专门法,缺乏对审计责任范围、过错标准、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相关规定。

  “当初郑百文、银广夏投资者起诉注册会计师,为什么法院审理不下去,最后只能以和解收场?注册会计师说被审计单位处心积虑造假,我们尽了责任也难以发现,可投资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失职。法院不好认定这些注册会计师到底有多大责任,最后只能和解。”张连起说:“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洗钱,恶意掏空公司,就需要动用特别手段如让公安机关去侦查,而注册会计师受审计的职业特点所限,采用的是随机抽样办法,而不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笔业务进行审计。因此就是按照审计程序进行了审计,有时也的确难以发现问题。”

  成立行业技术鉴定委员会

  然而,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这个良好愿望,却被一道现实难题阻住: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专业性的行业,审计不仅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判断,还要进行审计判断,一般人员根本无法了解。如果出现问题,如何认定他们是否有过错?这个认定又由谁来作出?

  张连起建议“成立行业技术委员会来解决这一难题”。

  张连起说,该委员会应由相关产业专家学者、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以及政府官员等组成,它既对行业负责更对社会公众负责,不同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设的8个行业性专业委员会。

  “当投资者就注册会计师过错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时,行业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责任认定,应当成为法官判案的一种证据。而运用民事诉讼机制,是惩治无良注册会计师最好的办法。”

  整合披露失职者信息

  “除了民事诉讼机制,还应附之以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要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还必须将各种处罚整合,向社会公开。”张连起说:“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靠信誉生存的,行业内视名声如生命,没有信誉就意味着被审计单位永远向你关上了大门,没有人会请你去审计。”

  据了解,现在除证监会依证券法有权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罚外,财政部、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等政府部门,都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而且中注协也有自律性准则,可以对违规者进行训诫。“但这些处罚标准不一、形式分散、缺少集中度,也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张连起强调。

  基于此,他认为应当给中注协授权,由中注协整合各种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黑名单。这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是最为可怕的撒手锏。它使公众有渠道了解相关信息,也可帮助被审计单位区分良劣。如此,中注协实际上就具有了清污的功能,使违反行规、不名誉者无法生存。

  “大单”业务应受审查

  那么,视信誉为生命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何屡屡曝出丑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徐华透露,被审计单位付了高额审计费,就可能以公开形式掩盖其险恶的内幕。

  张连起介绍,国外独立性审计准则有一条硬性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一旦有一笔业务的收入占到该所全年收入的15%以上,因存在集中度风险,有关机构就要审查该笔业务是否违反了独立性原则。因为,为了一笔大单,注册会计师极可能丧失其应有的独立性。

  “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张连起最后说。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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