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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争斗误伤胞弟 哥哥回乡筹钱救弟期间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弟不治身亡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唐晶晶通讯员天法宣)因琐事兄弟争斗,哥哥失手用竹棒将弟弟打伤。当哥哥赶回湖南老家筹钱救弟时,弟弟已不治身亡,哥哥后悔莫及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哥哥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41岁的刘长明本与胞弟刘长林同在天河区河水村73号建筑工地打工。2005年12月4日19时许,兄弟俩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打斗。刘长林一拳将哥哥打得鼻子流血,刘长明一气之下,拿起一根竹棒就向弟弟打去,不料竟一棒打中弟弟头部,致其重伤送医。后悔莫及的刘长明赶回老家筹钱,准备给弟弟治伤。

  没想到就在三天后,弟弟刘长林经抢救无效死亡。刘长明得知噩耗,悲痛欲绝,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长明还通过家人向弟媳赔偿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长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弟弟先把哥哥打致鼻子流血,哥哥刘长明才持械殴打弟弟的,弟弟有过错在先,据此依法可以对刘长明酌情从轻处罚;刘长明犯罪以后积极赔偿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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