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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逆子泼汽油烧父 伤父赶到法院为子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21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秦杰通讯员龚明实习生梅学敬)一言不合,儿子竟泼汽油将父亲烧成重伤。昨日,洪山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去年11月15日20时许,在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花房工作的程超勇,吩咐儿子程雄把门锁上。见儿子不愿意,程超勇啰嗦了几句后,自己锁了门。23时许,趁父亲睡觉时,程

雄用花房内的汽油,浇在父亲身上及床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学校保安赶到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程超勇头、面、颈、躯及四肢多处被烧伤,烧伤总面积达63%%。次日,程雄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程超勇专程赶到法院,替不满18岁的儿子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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