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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办学校借改制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40 南方日报

  教育部等七部委确定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六大任务

  严禁公办学校借改制乱收费

  今年六大主要任务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禁止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办高中招择校生要“三限”

  坚决制止高校招生录取乱收费

  遏制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

  清理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义务教育收费】

  未实行免杂费地区按“一费制”收费

  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

  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未实行免杂费的地区,要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继续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

  督促各级政府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

  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公办学校办学】

  停批新的改制学校

  严禁搞“一校两制”

  2006年,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规定,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对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公办学校凡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学校搞超豪华建设、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禁止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要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公办高中招择校生】

  招收比例不超30%

  严格限制收费标准

  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准再提高;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严禁高校违规招生

  稳定学费住宿费标准

  要继续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要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严禁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相关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预科生升入本、专科以及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应与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保持一致,禁止对其提高收费标准;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凡地方出台的政策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符的,必须坚决纠正。

  【中小学教辅材料】

  不准强制征订购买

  遏制过多过滥状况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教辅材料盗版行为。

  【收费项目和标准】

  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上半年完成自查自纠

  今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在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教育收费项目属于全国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都无权出台新的教育收费项目。在国家规定限额内或国家未规定限额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各地要认真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不留死角。清理规范后按照国家规定保留的收费项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教育收费标准,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今年上半年,各地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8月底前将清理结果函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查。

  相关报道

  高校按学分制收费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

  “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凡未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高校不得自行改按学分制收费。

  “经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通知说,改按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当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高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

  教育部“十一五”治乱收费七大设想

  1.坚持两个“三管齐下”的工作思路。

  第一个“三管齐下”树立“三条线”作战的思想:一是加大教育投入;二是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体系;三是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第二个“三管齐下”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2.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统筹协调的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着力完成“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大任务。

  3.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4.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

  5.建立和健全学校监管的长效机制。

  切实加强学校的财务、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收费案件力度。

  6.加强法制建设。

  7.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

  链接

  三年撤掉794名“乱收费”校长

  日前,教育部部长周济说,3年来,全国共有794名校长因乱收费被撤职。

  周济介绍,2003年以来,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国务院还专门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领导小组。3年来,全国共派出5.6万个检查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逾87.6万所,清退乱收费资金13.2亿余元,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有5931人,全国共有794名校长因乱收费被撤职。

  专题图文均据新华社

  图:

  现代蜗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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