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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安厅长“不闯红灯”还须宣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41 四川新闻网

  5月10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黄明带头在南京市新街口广场庄严宣誓,“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见《现代快报》2006年5月11日)

  身为厅级官员,在众目睽睽下宣誓“不闯红灯”,这对公众肯定会有示范作用。黄明厅长欲通过宣誓催动全社会遵守交通规则,防范安全事故。而时下在各城市中,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就在黄厅长宣誓“不闯红灯”的同时,南京媒体就发出《这边搞仪式,那边

闯红灯》的报道:一名衣着艳丽的少女匆匆赶到马路边上,抬脚穿越车流,并不顾现场执勤人员的制止,径直闯红灯。这也从反面表明了黄厅长的宣誓很有现实意义。

  但是,公安厅长在公众面前宣誓“不闯红灯”也会让人产生不同解读。众所周知,不闯红灯是社会所有成员都应遵守的起码准则。作为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公安厅长,“不闯红灯”是理所当然。假若连公安厅长都“闯红灯”,那么,公安厅属下的大小官员、交警、民警估计就会上行下效,那么,管理交通的交警又有何底气进行执法呢?可见,公安厅长向公众宣誓“不闯红灯”,在逻辑上讲不过去。

  既然如此,公安厅长为何要当众宣誓“不闯红灯”?其实,此种现象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前存在着各种特权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闯红灯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闯红灯”成了老大难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官员尤其是执法部门官员无视交通规则所致。一些交警只管处罚百姓,对特权车的违章行为却视而不见,成为公众诟病的焦点。因此,要整顿交通秩序,解决“闯红灯”的老问题,首先是要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做起。“身正不怕影斜”,交警在交通安全问题上如果能对所有车辆一视同仁,那么就有底气去抓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工作。否则,对交通秩序的治理就无从谈起。

  从公安厅长宣誓“不闯红灯”联想到其他。时下,一些地方官员为推进工作,常常采取“当众宣誓”的形式,以求达到影响社会的目的。应该说,官员的苦心可以理解,但这种形式未必能对社会产生真正的效应。在法治社会,需要的是真抓实干、需要各级官员身体力行,这才是百姓所盼所想,也才是解决各类难题的有效之法。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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