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须由指定承包商承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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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54 南方新闻网 |
政府工程须由指定承包商承接 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340家企业入选首批名单 效仿香港“政府工程牌”做法,此前已酝酿两年之久的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昨起正式实施。昨天,深圳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首批入选的340家企业名单。在此 后的一年里,深圳如有政府工程招投标,只要符合这些企业所涉及的资质类别,便将在这些企业中选择承包商。今后,入选的企业名单还将定期重新考核录取。深圳在全国首创的这种做法既有利于提高效率,保证政府工程质量,也是政府投资工程监管模式的重大改革与创新。因此,副市长吕锐锋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事在我市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史上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未上榜者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深圳市建设局局长李平介绍,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是由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每年一次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列入名录,政府投资工程发包人必须在该名录中确定承包人,未列入名录者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2004年起,在深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中提出了这一制度设想;随后,在2005年出台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目录管理规定(试行)》;再经过半年多的申请、受理与审查,最终确定了首批企业的名单。李平说,预选承包商的选择标准高于国家的资质考核标准,真正是优中选优。 记者在入选企业名单中注意到,其中不但包括深圳企业,还包括大量的外地建筑企业。 预选承包商不是市场准入 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是否有重复设置市场门槛之嫌?这项制度欲施行的消息甫一传出,市场上便有人提出过这种质疑。昨天,利用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李平对此进行了回应。 李平说,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赋予招标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一种业主行为,与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行政手段的资质管理并不重复和冲突,也不是新的市场准入或行政许可。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大业主,政府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承接其工程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预选承包商制度只是把以往各个政府投资工程分散的资格审查集中定期由一个机构负责而已。 另外,预选承包商名录产生的过程公开透明,初选名单公示、最终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因此也不存在地区封锁、歧视外地企业及违反“三公”原则的问题。 入选企业将受履约评价 昨天公布这340家首批入选企业名单,只是深圳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的第一步。目前,深圳建筑类企业资质共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类,共85个专业类别,而目前公布的企业只涵盖了其中的8个专业类别,因此,下一步,深圳还将陆续扩大范围,增加入选的门类。 昨天,吕锐锋也要求深圳市建设局等部门在启动这一制度后,继续完善其配套工作,以加快这次体制创新。 李平说,今后预选承包商名录将每年受理申请并重新发布一次,未进入名录的企业可以次年重新申请加入。同时,对名录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入选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将被清出名单,随后在具备条件的企业中选择替补。本报记者李斌 八种情况将被“驱逐” ●因拖欠民工工资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 ●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 ●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承接违法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 ●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提交的有关资料、数据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 ●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