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研讨班在长沙举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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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19 红网 | ||||
(为期三天的湖南省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研讨班在省委党校举办)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在会上提出6个工作目标)红网长沙5月12日讯(记者 汤红辉 实习生 何小红)今日上午,为期三天的湖南省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研讨班在省委党校举行。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出席研讨班第一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等领导出席了大会。 大会由省政法委副书记彭对喜主持。研讨会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活动。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在会上讲话指出,要统一思想,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件大事来抓;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内涵;要明确要求,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教育,要达到六个工作目标:一是执法理论进一步端正;二是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五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六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孙载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法部门要认真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组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二是要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摆正在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与社会注意法制理念不符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研讨期间,省委政法委及省直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将分别围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专题进行了辅导讲座。 稿源:红网 作者:汤红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