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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半夜出门上厕所 不慎落入邻厂高温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在鄞州姜山一家紧固件铸造厂当门卫的张老伯真是可怜,因为半夜出门上厕所,不慎落入相邻的一家金属铸造加工厂正在使用的高温水池中,全身烫伤。昨天,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张老伯与邻厂老板对簿公堂,为赔偿责任问题争个不休。

  老伯:都是你们惹的祸啊!

  老伯是由人背着来到鄞州法院姜山法庭的,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他禁不住流泪。去年9月25日凌晨2点多,他急着大便赶去上厕所,途中经过相邻的金属铸造加工厂的生产区。因该厂车间外有一个冷却钢条用的高温水池没完全封闭,上面盖了一层黑色塑料膜。他不注意掉了进去,整个身体除了头部外都没入70℃高温的水池,他大呼救命,车间里的工人闻声赶来将他救起,但皮肤已经严重烫伤,烫伤面积达91%!虽经治疗,但留下伤残,目前坐不得,走不得,整日卧床。因为没有了汗毛,还必须呆在空调房间里,皮肤又奇痒不止,每天靠药水消除痛苦。

  “我真不想活了!”老伯对金属铸造加工厂老板说,“要是你们在水池边有一些警示标志,有一些防护设施,我哪会这样!”

  老板:这可不能怪我们啊!

  金属铸造加工厂老板说,老伯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事发后他也为老伯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但谈到责任问题就要讲事实、明是非了。

  他首先声明,他只是这个水池的使用人,这个水池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并不是他,而且水池也是盖了混凝土预制板的,只不过留了一个用来清理垃圾的小口子,旁边也有灯光照明,应该不存在安全问题。然后,他还提出,老伯要去的这个厕所并非公厕,老伯是在穿越他的工厂车间后去厕所的,且不说是不是合适,不注意安全显然是老伯自己的过错。

  法官:双方愿意调解是好事!

  “老伯能不能用这个厕所?”“邻厂老板对所使用的水池是不是有安全管理的义务?”法庭上,双方为此争得十分激烈,互不相让。

  据法官了解,老伯所在的紧固件铸造厂、相邻的金属铸造加工厂都是向另一家工厂租房的。几家工厂同在一个区域,但厕所就只有一个,几家工厂的工人平时都在共同使用这一厕所。因出租厂房的这家工厂前不久封了通往厕所的一条路,金属铸造加工厂车间就成了上厕所必经之路。

  法庭调查、双方辩论结束后,法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没想到争议激烈的双方还是有调解的意向。经法官做工作,最终金属铸造加工厂老板与老伯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13万元(包括已垫付的2万元)作为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的赔偿。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范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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