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守法常识需要不断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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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50 南方报业网 |
来信来论 “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5月10日上午,某省公安厅厅长带头庄严宣誓。相信大多数人看到新浪网的这则新闻,都会觉得好笑,对此,笔者却笑不出来。 众所周知,公安部门作为监督市民不闯红灯的执法者,首先要做到自己不闯红灯,否则“不闯红灯不越线”的主题无从谈起,这已经成为一种常识。大家也知道,虽说交通规则是公安部门制定的,但它并没有说警车可以不受该规则约束,只是说警车在执行紧急公务时,才可以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但在我国,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却是,某些地区仍有不少执法人员藐视法律,比如一些警车就带头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市区内“闯红灯”,堵塞交通,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守法,是道德的底线,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也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为塑造执法机关形象,公安厅厅长带头宣誓“不闯红灯”,这也是强化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自身守法是公正执法的前提。 曾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