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居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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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4:26 新民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刘铮)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六大任务。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国务院决定,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 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每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 ■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