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慎用宣誓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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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11 南方网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潮白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黄明(5月10日)前天带头在南京新街口广场上宣誓:“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此誓既出,舆论大哗。浏览所见,基本上都是嘲讽。 这当然怪不得舆论。“不闯红灯”之类,都是基本的行为道德规范,本该做到,做到了正常不过。本该如此的事情还要“庄严”地宣誓,不是有些滑稽吗?有网友现在宣誓“ 以后每天都吃三顿饭”,起哄归起哄,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比较贴切的比喻。应当说,宣这样的誓,使宣誓本身显得不够庄严。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地想一想,黄厅长的带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固然,在以黄厅长为首的江苏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宣誓之际,就在旁边不远处闯红灯的市民仍然络绎不绝,但市民闯红灯,只是不“走文明路”、不“做文明人”中的一类。生活中还有另外的一类。谁只要不是有意回避就都清楚——至少在广州,平常在大街上,那些红灯亮了还敢继续冲的,那些不准逆行而敢逆行的,那些不让停的地方而敢停的,大抵都是挂着特种牌号的车。整顿前一类,可以靠教育、罚款、把人家牌照之类照片公开、通知单位、不准年终评比等等,想怎么干都可以;而对没人敢惹、这些办法都不可能奏效的后一类,就只有借助他们自律。由公安厅长带头公开宣誓,未尝不是自律形式的一种。至于说完了算不算,当然是另外一回事。 早几年,澳门为规范公车的使用而规定:政府车需要挂上识别标志(俗称“鹅蛋牌”)始能在街上行走,以便接受公众监督。不知道他们现在还是不是这样做,但这种做法拿到我们这里显然没有用。而且,我们的这种车往往不用要求挂,自己就想方设法地弄些标志要表明自己的特殊之处,可惜他们是便于炫耀,不怕你监督。我有时甚至极端地认为,有一天,如果后一类人规规矩矩了,起到了垂范的作用,不用那么劳神,“走文明路,做文明人”的可能自然而然地就会多起来。 最后想说,虽然厅长带头宣誓有那么点积极意义,但对一时间或者长时间没办法解决的痼疾,恐怕也还是慎用宣誓手段的好。慕绥新他们在上任时宣的那些誓,早就成了笑柄。其实,明朝就有人针对官员发誓说过这样一句话:“朝廷大事,苟一心持正而峻法以行之,谁敢不肃,乃必假之盟誓耶?”的确,在法律法规面前,宣誓算得了老几呢?(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