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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400多万元购8辆小车 广州两“富豪”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8:4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12日电 广州富豪刘文辉及同伙陈璋在4个月内,贷款465万元,购买小车8辆,实际却无力偿还。因涉嫌贷款诈骗,日前二人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羊城晚报》报道,今年38岁的刘文辉是广东兴宁市人。早在1997年,他便担任广州市金运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运恒”)经理职务。几年之后,他拥有了广州著名酒家“食为先”25%的股份,成了广州“名人”。2001年,刘文辉又投资300万元,开了“

进福楼”酒家。

  2001年6月至9月期间,刘文辉先后以其本人及其岳母杜某、岳父梁某为车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险公司的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再持保险公司资料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河支行申请消费贷款共计290.5万元。同年10月,刘又伙同澄海人陈璋,再次合谋骗取银行汽车贷款175万元。4个月内,刘文辉和陈璋就获得了465万元贷款。他们用这些钱购买了5辆奔驰、1辆林肯、1辆丰田和1辆标致,共计8辆轿车。

  2002年,刘文辉投资经营的“食为先”酒家以及“进福楼”酒家出现严重亏损,无力还贷。至此,银行才发现,刘文辉以及同伙陈璋是以购买汽车的名义骗取贷款。

  庭审中,刘文辉矢口否认自己骗取贷款的动机,他坚称自己当时有还贷能力。对与陈璋共同骗贷的事实,刘文辉也矢口否认。陈璋则承认了用他人身份骗贷的事实。

  刘文辉的辩护律师说,刘文辉一直主动还贷,多次与保险公司、银行协议筹划还款事宜,也没有潜逃以及转移财产的行为,刘在主观上并不具备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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