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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协管员飞砖岂止仅仅伤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5月4日15时许,开摩的为生的34岁河北邯郸人袁小宝,因拒绝丰台城管和义分队的检查,被城管执法车追逐十余分钟,后被围在南苑北里小区,期间为阻止袁前行,城管协管队员用砖头袭击了正在驾车的袁小宝头部,造成摩的翻车,车上女乘客受伤。(5月7日《新京报》)

  只有在电影里才见到的惊险一幕,竟然在现实中上演。当摩的“疯狂”地往前冲时

,两名协管员十分“专业”地手拿砖头,准确地向摩的司机的头上“飞”过去,车失去控制后,先撞倒了路边一根铁栏杆,又侧翻出了近10米才停下。乘客的尖叫声、刺耳的刹车声和玻璃的破碎声交织在一起,不明真相的旁观者还以为这是电影中的特技镜头,其实却是城管员在“执法”。

  显然,这种飞砖伤人式的执法,暴露出城市管理中的种种弊端。对城市中的载客黑车,应该予以整治,这类黑车无驾无照无证无序运营,不但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而且极易滋生社会矛盾,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但整治不是毫无人性地置人于“死地”,那种“飞砖”在击伤司机的同时,也在击伤着法律。

  时下,许多地方以城市管理面宽线长力量不足为由,聘请了大量的协管员站立街头,他们不但忙前忙后指挥着交通,而且担当了相当一部分的执法任务,诸如处理、查禁违章车辆等,尽管这些协管员为城市的安宁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他们的“执勤”、“执法”却问题多多。

  首先,协管员只是临时聘请人员,根本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允许其参与执法本身就是知法犯法;其次,由于协管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低,极易滥用权力。而倘若出了问题,便是一走了之,其实“买单”的还是城市居民;第三,聘用协管员上街执勤、站岗、上路检车、执罚,反映出的就是职能部门的“懒政”行为。

  因而,尽管丰台区城管大队负责人事后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司机,并表示了歉意,肇事协管员也被警方刑事拘留,另一名协管员已被解除劳动关系。但这都无法遮掩和推脱城管大队执法犯法和工作缺位的责任。正由于他们自身工作上的“懒惰”,才滋生了协管员的“特权”思想,为所欲为,漠视生命。

  其实,有关城市协管员伤人事件媒体时有报道,在此要将协管员全部赶出“执勤”岗位也是不现实的。那么,面对“协管员飞砖伤人”事件,职能部门应该怎么办,值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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