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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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4:41 深圳特区报 |
市人大代表检查国家三大环保法律实施情况 我市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率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国家三大环保法律的实施情况。记者随行获悉,我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强化污染物控制 ,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但环保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次检查活动是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部署开展的,检查的三部法律分别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昨天,检查组视察了妈湾电厂和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听取市环保、城管和贸工部门的执法情况汇报。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制度尚未实施 早在两年前,我市有关部门曾就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召开了听证会,收费标准也已确定,但是处理费至今尚未开征,原因何在?昨天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汇报说,主要是这一费用的性质尚未明确,由此带来开征工作的困难,比如收费主体是哪个部门?供水企业能否直接收取垃圾处理费?合法票据如何提供等。 这位负责人称,城市环保亟需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支持,开征此笔费用势在必行。希望市人大组织修订有关环保条例,从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管理的角度出发,将生活垃圾处理费明确定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此性质一旦明确,收费制度即可实行。 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 据介绍,我市目前每天餐厨垃圾产生量在1000吨以上,这些垃圾往往在储存、运输过程暴露于空气中,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而且微生物、细菌会大量繁殖,腐败变质后产生霉变,对市民健康构成威胁。而目前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餐厨垃圾私拉私运并直接被用作猪饲料或用于提炼潲水油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将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的管理。重要举措之一是会同法制、价格等部门制定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办法、价格政策,逐步建立起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