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工程款 7月底前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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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4:42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陈龙华)6月底前,凡2003年底前已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全部清还完毕;10月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也要基本完成。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指出,6月底前拒不按约定还款的,市政府将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并在7月底前曝光。凡被曝光的单位,有关部门对土地招标、银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资格。工作滞后、未完成清欠目标的区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