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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协管打人城管队员在干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6:00 光明网
陈名重

  城管执法砸摊打人的暴力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有打死人的,现在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就在五一黄金周的5月4日,北京丰台区又发生了一起城管用砖头拍打一“黑摩的”司机的前额,造成头部凹陷骨折,经医院枪救虽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遗症。这两名城管肇事者系协管员,并非正式的城管队员,一人已被刑拘,一人被解除劳动关系。(京华时报5月7日)

  城管暴力执法造成严重后果,往往只是处理协管员,很少见到有处理正式城管队员的。这是为什么?其原因有三:

  一是政府对市容市貌的要求过高过急,而进城农民和下岗人员又是违规摆摊和不注册经营的庞大群体,往往与城管队捉迷藏,打游击,以求自己的生存空间。说句公道话,城管的确是件难办的事,仅仅使用说服教育很难管用的,招呼打了好几次都不听,激起不理智的城管队动粗动硬了。但城管队员大都是通过关系进去的,没有经过“凡进必考”这一关,执法能力较差,不习惯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依法办事,又担心执法强硬过度犯下错误,丢掉端在手中的金饭碗,于是就以“人手不够,力量不足”为由大肆招收编外的“协管人员”,把他们推上执法第一线,而正式的队员则处在第二线当老大,一旦发生暴力执法事件,协管员自然就首当其冲,由他们接受法律处分,或者将其解聘了事。此次丰台的城管打人事件的发生,并非正式队员不知道,而是正式队员已经发现了“黑摩的”,自己不去追,却由两名协管员去追逃,出了事就与自己无关了,用心何其阴狠啊!

  二是协管员的来源是很复杂的,一般都是社会的闲散人员,有的本身就有严重的流氓习气,其素质之低可想而知。他们最缺乏的是法律知识和执法艺术,却有着横冲直撞的“一技之长”,打起人来也“很专业”,在大街上那简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此次协管员在追逃中不但穹追不舍,而且不计后果地用砖头向“黑摩的”司机的头部砸了个正着,用这样的人来执法,不出大事才怪呢!

  三是协管员之所以拼命于一线执法,还有一个邀功请赏的心态。事实上协管员已是城管执法的主力军,他们错误地以为只要敢于碰硬,敢于对违规的被执法者横扫一切,尽管自己没有执法的权力,却比有执法权的正式队员还顶用,就会受到领导的刮目相看,或者就能转正成为正式队员,从此稳稳当当地端起执法队伍的金饭碗,因此执起法来就成了“拼命三郎”,成了可悲的“打遍天下无敌手”。

  现代城市需要现代管理,但应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不阻碍交通、不影响清洁卫生、不制造脏乱差为主要内容,不要过分追求丝毫不差的高精尖标准。城市管理当然少不了一支政治上业务上过得硬的执法队伍。城市管理面对的不是违法犯罪分子,而是广大市民群体,大多数市民是支持城管工作的,谁愿看到城市里乱七八糟的呢?即使有个别人违反城市管理规定,也应以教育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处罚,同时处罚也要从教育出发,不管遇到怎样的情况,都不容许城管队员动粗砸摊打人,造成后果的一定要绳之以党纪国法。如果能够这样,群众就不会对城管怨声载道了,而且就一定会感动人民大众这个上帝的,大家一起来主动管理城市,有什么管不好的呢?

  丰台区城管大队和义分队牛队长说:“城管大队经常告诫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配合执法,更不能在执法中伤人”。既然明明知道协管员没有执法权,为何正式队员不到第一线执法,而要把协管员推上去打头阵呢?正式队员又干什么去了?牛队长还明明知道“有些协管员素质较低,而城管人手有限,协管员又不可或缺”,那么,素质低的人又是怎样当上协管员的?又为什么留在城管队伍里迟迟舍不得辞退?要知道协管打人就是城管打人,他们都穿着制服,对党和国家形象的损害,对老百姓的伤害,二者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丰台协管打人致人重伤,当事人自应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城管队绝不能认为是协管员的责任就与自己无关,不但在政治上难辞其咎,对受害者还应依法赔偿,否则城管的声誉是令人怀疑的。

  要把城市管理好,首先就应该把这支庞大的城管队伍整顿好,建设好。协管员既然没有执法权,起不到执法的作用,最好是把他取消,更不要假手于协管员去处理执法的难事。城管执法只能由政治上业务上过得硬的执法队员来执法,滥芋充数的应该宁缺无滥,现在已是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否则,城管打人粗暴执法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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