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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叫停景区内影视拍摄 严重破坏的要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6: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12日紧急发布《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正式叫停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摄活动而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活动。确需

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

  建设部同时要求,各地在6月15日之前,应对本地区风景区内因影视拍摄和大型演艺活动而立起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轻微毁损的,要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除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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