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携违章照片抓“坏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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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6: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这些照片是便衣协管员在路口抓拍的进出商务楼、小区、学校、医院等人群的违章 行为,而这也是4月28日淮海路上41家商业企业与卢湾交警签订了文明承诺书后的深入行动。交警携17张照片寻违章人 据悉,从下周起,卢湾交警支队和区文明办还将把便衣协管员拍摄的违章照片在路口周边楼宇的企业内部展出。 前天下午2时,当记者来到淮海路龙门路口,卢湾交警支队车宣科科长丁传文带着17张照片进入了附近的楼宇。 记者在一张照片上看到,有两个分别穿着红蓝衬衫的外国人正说笑着走在横道线上,而他们身后的信号灯赫然是红灯,照片的下方,有一行注释标明了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2006年5月1日13时36分,淮海路龙门路,违法行为:闯红灯”。 记者跟随丁传文到达了附近一写字楼的二楼,一公司负责人当场观看了那17张图片,并表示里面没有他们单位的员工。但他领取了近50份《“两乱”、“四车”交通整治活动宣传单》宣传资料,他们将告知员工整治的情况,并提醒他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企业员工违章要受内部处分 记者了解到,卢湾推行的淮海路附近41家企业与交警部门签订共建交通文明承诺书,是交警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这一阶段整改成果的举措之一。这些企业承诺“加强对员工的交通法制教育,并通过商场广播、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风尚。企业还将与交通部门加强沟通反馈,建立员工交通违法信息定期反馈机制,交通违法后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的员工将予以内部处分。” 丁传文表示,首先交警将进行告知和宣传,然后下周在附近楼宇的企业内部展示便衣协管员拍摄的照片。 在淮海路龙门路口附近楼宇工作的张先生对这样的举措表示了强烈的支持,张先生说:“行人乱穿马路对自己对他人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我觉得就是应该找典型教育一下,错了就应该接受教育,不存在任何理由。”张先生还表示,如果有自己单位的同事出现在被展示的照片上,“我们内部就应该对他进行处罚。” 前天,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严格整治行人乱穿马路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他表示,民警在执法的过程当中碰到暴力抗法、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现象,该罚的还是要罚,该拘留的还是要拘留,这是一个长效常态的管理。当然,在执法过程中管理方法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多管齐下,通过其他部门、学校、企业等社会的合力,将交通文明深入到方方面面。 正方:现在车流量较大,近几年平均每天车祸死亡人数近300人。行人乱闯红灯是容易出人命的大事,交警用这种方法找违 章者,在企业中曝曝光作用肯定大。支持交警这种做法。建议还应扣违章者奖金。(IP:60.188.100.*) 既然违法了就要受到处罚。不能因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就畏首畏尾,投鼠忌器。支持上海警方! (IP:218.94.121.*) 反方:拍照公示似乎缺乏法律依据,他们没有考虑给当事人带来的后果,如果当事人给单位开除或引起其他问题,警方将如何处理,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该如何解决?(IP:218.4.152.*) 有侵犯别人隐私的嫌疑,还有侵犯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的嫌疑。(IP:60.176.195.*) 拍照的人有这个资格吗?谁给的这个权力? (IP:60.190.225.*) 网友评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