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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街”纠纷将进一步协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7:27 今日早报

  ●《餐馆烟囱是高是低究竟听谁》后续报道

  “烟囱街”纠纷将进一步协调

  西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实习生 吴侃 本报记者 岳雁

  居民楼旁耸立着高高的烟囱,每天吞吐的油烟让居民反感,可“高不成低不就”的现状也让餐馆老板颇为无奈(详见本报昨日A7版报道)。昨天上午,西湖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来到竞舟路“烟囱街”实地勘察。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陈先生的店,一位家住大烟囱背后的陈姓居民半路拦住记者,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材料。“根据杭州市政府《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10号)中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或者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设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看来这位居民对该《条例》研究很久了。

  一位吕姓居民表示,业主与这家餐馆的矛盾已经很严重,除非餐馆停止营业,否则没有协调的余地。

  对于居民的这些意见,饭店的陈老板有自己的说法,“关于环保,我也是很重视的,所有手续都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办的,高空排放也是经过批准的。而且这是家老饭店,法人代表也没改过,只是股东变了一下,所以不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

  “装烟囱之前我们曾设计过8套图纸,现在选用的这套方案,当时隔壁幢居民楼里大多数居民都签字同意的。”陈先生说着拿出了一张店面油烟整治效果图,上面盖有金成花园业主委员会、管理处和西湖区环保分局的印章,同意在不影响周边住户利益的前提下,允许设立现在的这个烟囱。“他们业主委员会也同意了,应该也能代表绝大多数居民的意见。社区当时的意思,如果我们按照政府的要求做了,就会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会与居民进行沟通与协调。”

  虽然陈先生手上有“签名”,但住户吕先生提出异议:“这份签名不能代表我们这些受害业主,这些印章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盖的。”

  经过昨天一个上午的实地勘察,区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充分听取了现场居民和商家的意见,将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尽早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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