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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撞飞车党 车险难理赔 保险公司以其故意撞车为由拒绝赔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8:02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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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上周五晚在天河东路驱车撞倒飞车党的尼日利亚籍男子普罗斯(Prosper)(见本报5月6日报道),近来却在修车时遇到了点麻烦。因为被保险公司指为故意撞车,他那辆投了全保的别克车很有可能得不到保险赔付。

  上周五晚,普罗斯驾车经过天河东路与黄埔大道交叉口时,看到两个飞车党抢了一女士的提包。他当机立断,驾车撞倒了摩托仔。提包失而复得,而普罗斯的车却被撞坏了,他当时对记者说,保险公司会来修车的。

  但事实显然没有普罗斯想得那么简单,他在中国的朋友张小姐向记者介绍了普罗斯的困惑。事发当晚,张小姐就坐在别克车的副驾驶位置,目睹了整个事件的发生经过。

  据张小姐介绍,撞倒飞车党的摩托车后,普罗斯在第一时间拨通了投保公司——平安保险的电话。但保险公司的审定员告诉他,让警方勘察现场出具报告就可以了。于是,审定员当晚并没有赶到现场调查情况。

  但转天普罗斯去车行修车的时候,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惑。帮他代理保险事宜的君豪别克车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普罗斯,他有可能需要自己承担所有的修车费用。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君豪别克车行理赔部的汤先生,他表示自己也很钦佩普罗斯的勇敢行为,希望代表车主和保险公司交涉以解决问题。但他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故意撞车行为的。

  平安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汤先生的说法,她告诉记者,保险条款中明确了“故意”造成车损不在赔付范围之内。但当记者问起普罗斯的见义勇为行为该不该算作一种特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也要控制风险。

  对于普罗斯的困惑,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所持观点未免狭隘,因为目的也要分正当和不正当,企业在盈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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