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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三成员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8: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5月12日讯 (纪燕玲 实习生 唐海英 通讯员 文之)为了获取更大利润,广西农民张勋良招募自己的堂弟、老乡、朋友组成一个加工销售毒品一条龙的贩毒团伙。近日,海口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该团伙6名成员死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

  张勋良是广西农民,他纠集自己的堂弟和朋友组成一个贩毒团伙。张勋良的堂弟张某当时还未满18周岁,受雇于张勋良,特地从老家前来海口,与张勋良居住在一起,帮助运

送贩卖毒品,每一次运送贩毒,都能得到500元至800元不等的费用。

  为了方便藏匿毒品,2004年12月27日,在张勋良示意下,刘道坤用化名“张孝能”,以每月300元在海口海甸岛间乐新村租下一间民房,并购置天平秤、千斤顶等工具,作为藏匿、加工、贩卖毒品的场所。

  2005年1月10日,张勋良从广州购买“冰毒”440克,及掺和物“底粉”1000克,交给刘道坤放在租好的房间内,用于掺和海洛因贩卖。2005年1月13日,张勋良指使刘道坤到广西南宁市,将700克毒品带回海口市,同样存放在所租房间后,刘道坤根据张勋良的指令将海洛因与“冰毒”、“底粉”加工掺和后贩卖他人。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张勋良等人贩卖毒品海洛因1000多克、冰毒440克。

  近日,海口中级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勋良、刘道坤死刑;廖顶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加尧无期徒刑;张某有期徒刑15年;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蒙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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