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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民证券所二楼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02 南京晨报

  2005年11月1日上午10点,信泰证券所玄武门营业部楼外,一位股民从207室坠地而亡。后经过调查,该股民是为捡一双被风吹跑的鞋垫。股民家人认为是证券营业部“阳台”劣质,向相关四单位索赔30万。

  老股民意外坠楼

  据股民方律师介绍,60岁的钱先生在该证券所炒股已有两年多。事后据在场人士描述,钱先生看到晾晒在窗台上的鞋垫掉落在“阳台”上,于是跑到“阳台”上去捡。谁想到,“阳台”底部仅为一层薄薄的石膏板,钱先生一上去就踩碎了,就摔了下去。

  该楼每层房间都有一扇窗户朝外,窗户下面是一个用铁栏杆围成的“阳台”,出事房间207室的“阳台”上还放有空调外机。

  到底是阳台还是平台?

  昨天整个庭审,控辩双方之间进行了一场“阳台”与“空调平台”之争。

  信泰证券营业部和总部联合称:阳台是指供人直接室外活动的地方,207室外的平台,需要人从窗户爬出才能上去,明显不是阳台。

  房屋产权人辩称:哪有上阳台要爬窗户的,这明显不是阳台还上去,发生意外能怪谁。

  某酒店作为联建单位同样称:之所以把空调平台装上铁栅栏,看上去像完整的阳台,是为了美观。同时,每扇窗户上都安装有限位器,而钱先生把限位器拆了下来,擅自走上平台。

  钱先生律师认为:就算它不是阳台,你们为什么不在上面设立警示标志。因此,你们负有管理不力的严重过错。

  证券公司怀疑自杀

  “207室股民陈先生在公安局讲,他问了好几次:老钱你干什么?钱先生一直不搭理他,还是往平台走。这让人怀疑钱先生想自杀。”证券公司在答辩时爆出惊人之语。但他没有继续举例,例如钱先生炒股亏钱等事实来佐证,这个猜测便不了了之。

  四家单位该不该赔偿

  钱先生代理人表示,四被告在阳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情形下,未尽任何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四家单位则一致认为,靠常识都能判断空调平台不能走人,因此无须再设立警示。钱先生擅自上平台发生意外,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昨天上午11点,双方调解不成,法官宣布下周一宣判。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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