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吴志明与市民网聊“二乱”整治,法制办明确表示曝光违规行路人不侵犯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35 上海青年报

  昨天下午4点至5点,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等有关领导走进“东方网聊天室”,对最近本市关注的“二乱”、“四车”整治的热点问题向市民作出了解答。

  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人采取拍照并曝光的做法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目的是为了使企业依法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记者 顾金华)

  市民:乱穿马路要蹲大牢,吴局长,有这么严重吗?

  吴志明:行人乱穿马路,我觉得首先要纠正一个意识问题,有的人认为乱穿马路是家常便饭,没什么问题,其实,这是违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其次,乱穿马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第三,即使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会给城市的交通畅通带来影响,形象地讲,看到十字路口,机动车驾驶员通过时总会习惯性地踩刹车减速,大略估算一下,这样会减少道路五分之一的交通流量。特别是上海中心城区路域面积很难再增加,要想畅通,很重要的一种手段是提高路口通过量。

  市民:最近“二乱、四车”整治活动中曝光的市民是否被侵犯了隐私权?警方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法制办:最近公安机关整治“二乱、四车”整治活动中对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人采取拍照并送往当事人单位,请单位负责人辨认是否系本单位职工的做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规定精神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依法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市民:对便衣偷拍闯红灯有意见,首先这些便衣有什么权利拍摄并公布这些照片?如果是交警拍的,我认为可以接受,因为交警有执法权,可是这些便衣都是交警吗?

  法制办:任何公民对违法行为都有举报的权利。

  市民:请问交警持“抓拍照片”进企业寻找违章者是否会在全市展开?

  朱伟明副局长:道路交通的文明除了需要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以外,更重要的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而抓拍照片进企业、进单位、进楼宇、进学校,这些仅仅是加强交通管理和宣传的一种手段,我们的目的是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关心支持交通文明和安全。目前,我们仅仅在全市60个路口进行抓拍的试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