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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差旅误工补偿采取国家保护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0:0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王斗斗 山东是一个人口大省、案件较多,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做的如何关系着全国死刑二审案件改革的进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玉华日前在京向最高法院汇报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时表示,“多年来,山东高院一直坚持对年度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特别是对死刑改判死缓的情况进行总结,慎用死刑。”

  他说,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旨在充分发挥死刑核准在一、二审程序

之外的“把关”作用,决不意味着减轻一、二审法院的责任。当前,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保障死刑二审案件改革的顺利实施,山东省高院进一步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率,通过日常义务宣传,给予差旅费补偿、误工补贴,采取国家保护等措施,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为公正裁判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山东高院在指定辩护律师程序中,针对目前指定程序过于繁琐、个别律师缺乏辩护经验,甚至不太负责任的现象,建议山东省司法厅建立优秀资质律师档案,指定责任心强、执业时间长、经验丰富的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以确保辩护质量。

  除了与司法机关协调外,山东高院还加大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协调力度:与公安部门就集中关押,对被告人检举揭发查证期限、鉴定人出庭等有关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部分看守所将在6月底完成集中羁押任务。同时,还与山东检察院进行了会谈,内容包括公诉人阅卷的时间、检察机关提出发回重审的建议权、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的条件及双方其他的一些义务性要求等。

  据了解,通过与山东省人事厅和省编委多次协商,在中编办没有正式批准增编以前,山东省高院已经被先期批准增设一个刑事审判庭,增加三十名编制。目前,对人员的选拔、招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拟调入人员已经通过考察、体检和党组研究,五月底将全部到位。新增设的刑事审判第三庭近日已经组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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