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战士魏宏文获烈士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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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0:03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王斗斗 5月10日,公安部批准在扑救乌鲁木齐市一商品库房火灾中牺牲的乌鲁木齐公安消防支队战士魏宏文为革命烈士。 2006年5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新疆建筑机械厂一近3000平方米的出租商品库房发生火灾,大量仓储商品受到威胁。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二中队率先到达火场展开灭火战斗。在现场群众反映仓库内有数人被困后,副班长、一级士官魏宏文主动请缨,与中队 指挥员等4名同志一道,冲进库房搜救被困人员。在搜救过程中,仓库屋顶突然坍塌,魏宏文迅速推开身旁的战友,自己却被楼板砸压掩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2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