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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挨批 交大学子状告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0: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论文评审意见中被指“想当然”和“无知”,昨日庭审中双方律师展开唇枪舌剑

  西南交大研究生胡清桂由于“相对论文错误证明”论文评审意见中被指“想当然”和“无知”,认为校方对其构成侮辱,一纸诉状将校方告上法庭。昨(12)日,金牛法院洞子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律师就“想当然”、“无知”是否对胡清桂构成侮辱而进行激烈的唇枪舌剑。

  原告:都知道我是“想当然”“无知”

  昨日9时30分,庭审开始,听着自己的代理律师一项项陈述观点,坐在旁边的胡清桂腰板挺得笔直。

  胡清桂代理律师称,2005年5月,原告将“相对论错误证明”论文提交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理科分委会评审。由于在论文中,胡清桂把洛伦兹变换公式中的X写成Vt,据此错误,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理科分委会经过专家评审后,在评审意见中指出胡清桂的论文观点不正确,并指出由于对专业知识的“无知”,造成其“想当然”的如此认为,致使论文错误。

  该评审意见由西南交大理学院转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再转交计算机学院,最后由计算机学院老师才转交到原告手中。对于这一辗转而来的评审意见,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评审报告通过一系列程序才转至原告手中,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了原告‘想当然’和‘无知’,致使在整个过程中最终对原告作出实质性的侮辱”,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被告:断章取义是自取其“辱”

  面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观点,被告代理律师陈家宏显得从容淡定,“我要指出,评审报告中不存在对原告造成任何侮辱。”

  陈家宏表示,对于胡清桂的论文,校方先后3次组织了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并在第一次评审后给出公正、公平的评审意见,“本着授道解惑的师者原则,专家们不仅给原告指出错误,而且还善意地指出了错误原因所在。”

  被告代理律师继续剖析理由,洛伦滋变换公式是物理学专业知识中的基础常识,而胡清桂则在论文中将变换公式中的X写成Vt。“这是由于原告对于专业知识的不了解而出现基本错误,专家指出其出错原因是对专业知识‘无知’,因而在推断错误的情况下出现‘想当然’的观点。”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专家给出的是一份专业的、善意的且鼓励其科学精神的评审意见,胡清桂抓住文中的“想当然”、“无知”两个适当的指正用词而断章取义,而认为受到了侮辱,是自取其“辱”。

  煽情一刻:校方称不会反诉学生

  对于原告代理律师再次提出的“侮辱”,被告代理律师称,在该案件中,学校不仅没有侮辱原告,而且是校方的名誉受到了原告的伤害。他陈述道,胡清桂在互联网中及接受采访时均称,学校不对他的论文进行评审,并曾因此状告校方“不作为”后被法院驳回。“但事实上是,校方不仅评审了胡清桂的论文,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西南交大这所百年老校的名誉因此受到损害。校方完全有证据和理由反诉胡清桂侵犯校方名誉权,但学校领导已作出表示:‘虎毒不食子,学校应该对学生宽容,不会进行反诉。’”说到校方领导的原话,被告代理律师有些动容,“你应该想一想,你的做法是不是辜负了老师和学校的一片深情厚意?”对此,胡清桂保持沉默。

  最终,审判长宣布休庭,对此案择期宣判。

  金牛法早报记者郑其摄影华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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