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江单曲MV被诉侵权美术家索赔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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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1:46 生活报 |
孙思娅 本报讯因自己书写的字画被用于潘长江MV(即音乐录像)的拍摄,美术家苏铜将潘长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与VCD光盘的制作、出版、发行方连带赔偿30万元。11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苏铜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丰台区美术家协会主席。他起诉说,2005年10月,潘长江通过弟弟潘长甬找到苏铜,并委托他题写“光腚娃娃”四个字,但当时并未说明字画的用途。今年苏铜观看潘长甬送来的潘长江个人演唱专辑《男人40一枝花》,发现其中的《光腚娃娃》MV中,4次使用了他书写的“光腚娃娃”字画并未署名。而且字画第二次出现时,落款有“潘长江”字样。苏铜要求潘长江等4个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共30万元。 而潘长甬则表示不知道此事,潘长江的律师杨大民则称,“潘长江是否认识苏铜还有待证实,向苏铜要字画的是潘长甬。”同时,杨大民还说潘长江只是《光腚娃娃》演唱者,苏铜应该状告的是制作方。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