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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高额利息 伪造电汇凭证 一妇女6年骗了4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1:5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做生意要进货,朋友的工地需要资金周转,挪用了单位的公款要归还”,用种种借口向朋友和同事借钱,然后许诺高额利息,就这样,贵阳市一名妇女6年间骗走了4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4年3月期间,今年50岁的被告人路霞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自己做生意进货或朋友工地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

饵分别向同事、朋友借款,骗取唐某等共计37万元;2004年3月,路霞又以挪用单位公款需要归还为借口,骗取同事米某某3万元。

  2005年2月27日,路霞利用与浙江省某皮鞋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之便,以从皮鞋公司过帐为由,用私自刻制的贵阳市商业银行贵山支行的“转讫”三角章,伪造了一份贵阳市百货大楼汇往皮鞋公司的一万元的电汇凭证,从对方公司贵州总代理张某某处骗走人民币1万元。2005年7月12日,公安机关将逃往安徽省的路霞抓获归案。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终审以票据诈骗罪及诈骗罪判处路霞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作者:本报记者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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