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为何被当小偷打破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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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4: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世相漫议
——快打110,我刚在网上抓了一个小偷!…… “我把捡到的钱包还给失主,不仅没听见谢谢,反被失主带来的两名男子用板砖打破了头。”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公交站点广告牌保洁员小向就遇到了这样的冤枉事。失主也是后悔莫及:“本想教训小偷,没想到发生了误会。”(北京娱乐信报) 冤枉好人实际上折射出一种不良的社会心态。人与人之间缺乏起码的信任,冷漠、猜疑多于信任。不少公众并不相信好人好事,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是一种信任危机凸显出来的危险心态。 “本想教训小偷,没想到发生了误会。”这句话表面看没有问题。但实质上,失主后悔的并不是打人违法,而是打错了人。言下之意,如果教训的是小偷就没有什么事了。小偷该打似乎成了社会的共识。尽管大多数人知道打小偷违法,但是由于社会对小偷普遍存在痛恨心理,殴打小偷只要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法律对打人者一般也少有追究。 公众舆论对打小偷往往表现出宽容、理解。道德舆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社会心态与舆论氛围,十分错误且危险。 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形成不侵犯小偷人身权利的社会氛围;通过教育感化的力量让小偷悬崖勒马,重新回归社会——这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文/叶祝颐 漫画/小牛(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