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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4部电话有没有盯住休假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20:00 光明网
慕毅飞

  五一长假结束了,劳动者又开始劳动了。5月8日《人民日报》有篇叫《14部电话盯紧休假权》的报道,不知算不算应景的文章。说是在山东青岛,五一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开通了14部举报投诉电话,如果哪家企业将员工的加班加点不当回事,黄金周也不让员工歇口气,劳动者就可以打电话投诉。对服装、电子、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将进行工时制度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

  据报道,青岛去年就查过。被查的590户企业中,存在超时加班的167户,占28%,有的企业把8小时工作制强行延长到12小时,员工每月加班甚至超过100小时,远远超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法律规定——只不知后来是怎么处理的。今年设了14部举报投诉电话,也不知有没有接到过举报与投诉;有了14部电话盯着,青岛企业员工今年五一的休假权不知享受得怎么样。

  这么重要的新闻看点,在报道中语焉不详,不得不让人疑心:去年查出的问题,很可能只是一查了之;今年开通的14部电话,很可能没有接到举报和投诉;今年五一长假,青岛的企业仍有不少员工很可能是在加班加点中度过的……如此揣测,绝不是说青岛的问题最严重。恰恰相反,能对企业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能开通14部电话来监督员工的休假,不管怎么说,都表明了青岛劳动保障部门对员工的休假权是非常重视的。青岛的情况很可能是相对比较不严重的。

  问题是《劳动法》明明白白写着,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加班,但必须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也明明白白写着,平常加班是工资的150%,周六周日200%,国家法定节假日300%;此外,还明明白白地规定着,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从青岛去年检查的情况看,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违法行为,早已成为许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连超时加班都没有解决,强调所谓的“休假权”,不免有些奢侈。光靠14部电话,要盯住企业员工的“休假权”,恐怕有些难。

  劳动节是过去了,但《劳动法》给劳动者规定的权利,永远都不能成为虚置的东西。14部举报投诉电话的出现,对保障劳动者权利来说,无疑是好事。但比举报电话更急需的,是惩处一切违反《劳动法》行为的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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