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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多少人需要脱下法官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20:00 光明网
池墨

  记者在陕西榆林市榆阳区法院采访时碰到一桩怪事,不仅法院内部的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在公示牌上身穿法官服,在日常工作期间,临时工、保安等还身穿警服在法院内部活动,使许多人误认为他们是警察。记者就此事采访榆阳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韩秀奇,他说:“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当事人不会感到害怕。”(《华夏时报》5月5日)

  “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当事人不会感到害怕。”韩主任这句话荒谬之极,完全可以入选当代最经典荒唐语录,可以名留青史了。按照规定,法官服和法警服的穿着对象有着严格的规定,法院系统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绝对不能穿着。然而,榆阳区法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转正”,摇身变成“正式”法警,据说可以起到威慑作用,让当事人感到害怕。原来,我们的法官服不但是法官、法警人员的标志,还有震摄人的特殊功能,真让人大开眼界。法院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公正执法、公正判决才能赢得民心,法院的庄严和判决的公正,也才能对图谋不轨的当事人造成威慑作用,岂是一套制服就能简单取代的?我看,拿法官服做大旗,企图让人感到“害怕”,其实是自己心虚,也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隐喻。

  法院需要法官服才能为自己壮胆,甚至连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也可以轻易穿上法官服。看来,榆阳区法院的法官、法警人数严重不足,难以形成“威慑规模”,对当事人构不成“威慑”作用,而当事人的“不害怕”对法院构成了威慑作用,让法院感到心虚,为了壮胆,于是只好抓到篮里就是菜,让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也穿上警服来为自己助威。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可是却是现实,而且发生在象征公平代表公正的国家审判机关,实在是荒诞不经。

  再说,到法院的当事人也并不就是不法分子,中国有句古话,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你们能公证执法、公正宣判,人家为什么要对你法院的工作人员感到害怕?怕就怕你们目无法律,判葫芦案;怕就怕你们徇私枉法,让当事人蒙冤受屈。即使是犯罪分子,害怕的也只是法律的威严而不是你那身警服,如果你们徇私舞弊,对犯罪分子重罪轻判或者有罪从无,有你们这样的执法者人家欢喜还来不及呢,不但不怕你,恐怕对你还要感恩戴德。而有冤无处伸的人不但对你恨之入骨,恐怕还要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他们也不会怕你。如此一来,你们的法官服对谁还会起到震慑作用呢?恐怕只会作茧自缚!

  法律是神圣的,法院是庄严的,岂能拿法官服做表面文章?公正执法、执法如山是对每一个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律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证。穿着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让当事人感到害怕,很难相信这样的话出自我们的法官之口。这么糊涂的认识,也让人很难相信我们的法官经过了法律学习培训,他们对国家的法律了解多少?如果能公正执法、公正判决,我们何需用法官服来吓唬人?看来,有的法官应该脱下法官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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