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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击医托雇用者仅有曝光是不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0:05 红网

  日前,市卫生监督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在积水潭医院、协和医院、同仁医院等8家大医院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医托号贩子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共查获医托号贩子198人,其中治安拘留21人,教放177人。发现涉嫌雇用医托的医疗机构17个,为受骗患者追回医药费用近6万元。12日,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外公布了17家涉嫌雇用医托的医院,这也是本市首次对医托后面的雇用者进行曝光。(5月13日《京华时报》)

  北京市各大医院门口医托猖獗现象在全国也是出了名的,这些医托在坑害了外地进京看病的老百姓之余,也实实在在让首善之地蒙羞。在多次打击医托号贩子不见明显效果后,市卫生监督部门终于出手,在打击医托的同时,对医托后面的雇用者予以曝光。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应该说,卫生监督部门此举总算抓住了根本。只是,打击医托后面的雇用者,显然仅有曝光是不够的。

  众所周知,医托蒙骗和坑害的大都是外地进京看病的患者,其间,有好多是农村来的,卫生部门曝光的“黑名单”在网站上公布后,有几个人能看得到?看不到“黑名单”,又怎能知道哪个医院靠得住,哪个医院靠不住,上当受骗的悲剧还不是继续上演?

  医托要打,医托后面的雇用者更应狠打。报道说,为受骗患者追回医药费用近6万元。笔者不知道这6万元是从医托手里追回的还是从医院方面追回的。如果是从医托手里追回的,只要雇用者依然雇用医托,医托会更加变本加厉地捞回自己失去的“损失”;如果是从医院追回的,区区6万元对被曝光的17家医院来说,其违法成本几乎等于没有,根本起不到对不法医院的打击作用。

  医院和医托合谋蒙骗和坑害消费者,受到严厉惩处的更应该是医院,这才是治本之策。医托和医院之间的蝇营狗苟,已不单纯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了,很多时候已违反了行规、法规、法律。依笔者愚见,卫生监督部门不仅要对雇用医托的医院进行曝光,还应该根据情节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没收非法所得、给予高额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只有这样,医托现象才会逐渐减少以至彻底绝迹。

稿源:红网 作者:马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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