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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遂一小时后投案自首 主动赔偿法院从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1:45 青岛新闻网

  汪某以谎言骗取他人信任,进入对方家,将对方打伤准备实施抢劫,却不料遭到对方的反抗。汪某逃走后考虑再三,一个小时后决定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四年,汪某表示不上诉。

  27岁的汪某从老家湖北省宜都市来到青岛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偶然认识了翟某,他得知翟某经常向他人出售手机备份卡,汪某随后有了抢劫翟某的想法。去年12月的一

天上午,汪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管钳等物品找到翟某家,谎称购买手机备份卡,骗得翟某信任。翟某开门将汪某请进屋内后,汪某突然掏出管钳,趁翟某不备向对方头部猛砸,打算实施抢劫。受了伤的翟某奋力大喊着与汪某扭打成一团,汪某看到情况不妙,逃离了现场。

  逃出翟某家,汪某仍然难以平静,担心翟某报案后,自己一定会被公安机关抓获,前思后想了一个多小时,他最后索性决定自己投案自首。审查过程中,汪某主动向翟某道了歉,并向翟某赔偿了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由于汪某自首,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市南区法院审理后轻判汪某有期徒刑四年。(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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