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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能否挡住“果冻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5:0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屹立)“都知道一口吞的果冻容易发生危险,但是,果冻大于3.5厘米后,消费者一不小心,也会有危险。”《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实施,但专家对其安全性仍持谨慎态度。

  “国标”核心:

  果冻内径大于3.5厘米

  据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李凯军介绍,5月1日起,《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是对果冻大小严格要求,即杯型果冻内径长度不能小于3.5厘米,长杯型果冻、条型果冻长度均不得小于6厘米,异型果冻净含量要大于30克。“这些强制性要求,都是为了防止果冻太小,一口吞下去发生噎人危险。”

  大果冻就一定安全?

  李凯军认为,“果冻变大后,危险性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没有食用工具的前提下,可能吃上一口刚好就是3.5厘米。”对于老人、儿童来说,可吸的果冻,较细的相对安全。

  记者发现,个别品牌果冻的“警示语”太隐蔽,刚好印在压膜线的位置,不仔细找很难发现。

  李凯军介绍,按照国标要求,所有的果冻还必须标有“警示语”:如“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字样。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从5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按国家标准生产果冻,在外包装上注明GB字样。否则,将不允许上市销售。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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