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特许经营”不过是垄断的马甲(特别推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5:34 江南时报

  日前,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规定该市出租车要实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对出租汽车车辆指标实行无偿、有期配置。明确保证金余额及银行利息须返还驾驶员,并将有关费用缴纳、支出情况等向驾驶员公开(据5月12日《京华时报》报道)。

  在出租车调价听证会闹得沸沸扬扬的背景下,北京市政府出台该意见,显然是对民

意的一种回应。“意见”最大的特点是“特许经营”,对出租车公司和的哥之间的利益做出一定的调整。但是,如果以为由此就能让的哥们摆脱“骆驼祥子”的命运,显然是一相情愿。因为,特许经营制“换汤不换药”,不过是垄断经营穿上一件新的“马甲”。

  按照北京市法制办官员的说法,出租车实行特许经营后,明确了出租车的定位,即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它“是公共资源”,“属于国家”。属于国家,当然也就顺理成章地属于当地政府。也就是说,政府仍然垄断着出租车运营的公共资源。特许经营并没有改变“总量控制”的性质,也就没有改变垄断的性质。虽然名义上是“无偿配置”,但是在垄断下的“无偿”必然隐含着高昂的代价。很简单,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耐人寻味的是,北京的出租车公司纷纷否认这种暴利的存在。比如一家拥有200多辆出租车的公司老总致信媒体,说自己“再也忍不住了”,因为一些媒体对北京出租车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不够科学”,并一一罗列和加以批驳(见5月12日《中国青年报》)。该老总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公司“30多项的费用”,但是他却并没有将这30多项费用详细公开,这非常令人费解。

  不过,在我看来,该老板大倒苦水,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垄断下的超额利润并非全部落进了出租车公司的腰包。不要忘记,出租车经营权最终是掌握在政府手里。垄断稀缺资源,也就意味者政府获得了巨大的寻租空间。出租车公司要从政府手里拿到经营权,没有公开拍卖的竞争,必然存在私下暗箱操作的竞争。

  显然,北京出台的特许经营制度并没有触动垄断的根源。毕竟,再漂亮的“马甲”,也仍然是“马甲”。如果,政府垄断的性质没有改变,所谓“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服务”,所谓“保障的哥的合法权益”,就无法谈起,说得再冠冕堂皇也没有用。

成都 雪里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