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出台加强代表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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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7: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讯“省人大代表的专题调研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时间为3天左右;会前集中视察安排在11月份,时间为一周左右。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要积极协调各市人大常委会拟定详细方案并抓好落实。”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5月10日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中的内容。 《意见》规定,省人大各个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时,要邀请省人大代表 参加;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和进行立法调研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将草案提前印发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到基层调研,应听取驻地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规定,省人大各个专门委员会要把做好代表议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对口联系行业的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或座谈,并结合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协助代表提出议案;并加强对重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可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视察和检查,也可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承办单位的汇报。 |